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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科研院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发布人: 点击量:

现转发学校科研院《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请各位老师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按照《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1231日。具体如下: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

全省每次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左右,本年度我校推荐名额5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5)。

申报人应当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持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2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全省每次遴选10名左右,本年度我校推荐名额3人。

申报人应当为在我省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5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情况:

1)以法人身份创办或以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身份领办企业,创办领办的企业在省内登记注册5年以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一户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选。

2)研发并拥有对企业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经历,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规则,擅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3)创办领办的企业有明确的创新发展规划,企业科研团队专业搭配科学,能够满足企业创新发展需要。

4)创办领办的企业主营产品关键或核心技术为自主创新成果,技术(产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市场潜力大。

5)申报人和创办领办的企业无不良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全省每次遴选10个左右,本年度我校推荐名额3人。

申报团队应当为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中,承担创新性、重大性、应用性科技项目,且产业化后能够产生加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研发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并实际工作1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过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连续合作3年以上,专业搭配科学,年龄结构合理。

3)团队研究内容和目标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技术路线可行,能够形成关键或核心技术;产业化后能够带动相关产业(产品)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科研工作须具有产业化基础条件,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申报的团队,须与相同专业领域或相关交叉领域的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5)团队所在单位或合作单位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资金投入能力。

二、资助政策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支持周期均为5年。吉林省按照不同层次和类别给予每人(团队)10-100万元的培养支持经费,分5年拨付。

1.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人5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2.给予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升级、成果转化、市场推广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3.给予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团队用于产业项目研发、技术工程化、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4.培养支持经费中的绩效激励部分不得超过总额的20%,视同省级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的省管干部本人不享受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绩效激励部分。

5.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时,由入选者(团队)向学校提出使用计划及具体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支付。在培养支持周期内,年度剩余的培养支持经费按原渠道返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吉林省2020年“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申报书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注:提交到学院的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上午11点)由所在单位审核。

2.各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并按照限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于1231前报送科研院。

3.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

4.推荐人选于202114日至14日通过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cbsrc.jlkjxm.com)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并于115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

四、相关说明

1.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

2.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3.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4.可采取专家联合推荐方式,由3名相关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五、申报要求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

请申报老师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中层单位推荐报告》(附件3)、《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科研办,电子版发送至jjj@jlu.edu.cn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申报老师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中层单位推荐报告》(附件3)、《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科研办,电子版发送至jjj@jlu.edu.cn

(3)国防科技领域

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不受推荐名额限制。请各位老师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中层单位推荐报告》(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科研办,电子版刻录光盘提交到学院科研办。

注: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上午11点。 《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走同行专家联名推荐渠道的老师需要提交,其他老师不用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

联系人:马宇鹏

联系电话:85166454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联系人:王寿珍

联系电话:85167421

 

国防科技领域

联系人:丁超豪

联系电话:85168052


学院联系人:金京姬,85168752

 

附件:1.吉林省2020年“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申报书

2.吉林省2020年“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推荐人选基层推荐汇总表(科研院)

3.《中层单位推荐报告》

4.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5.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名额分配表